曹妃甸工业区管理委员会信息公开指南
 
来源:曹妃甸工业区管理委员会  2008-04-24

为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编制本指南,并每年对其进行更新。

需要获得信息公开服务的申请人可以在曹妃甸政务网即:www.caofeidian.gov.cn上查阅《曹妃甸工业区管理委员会信息公开指南》。

一、曹妃甸政务公开的信息分类

1、主动公开的信息。一是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二是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三是反映本行政机关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的;四是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

2、依申请公开的信息。根据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依法对有特殊需求人群进行点对点的服务,提供所掌握的政府信息。

3、不予公开的信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二、曹妃甸工业区管理委员会公开信息编排体系

(一)曹妃甸工业区管理委员会公开信息使用文档方式编排、记录和储存各类信息,主要含以下要素:序号、单位、类别、公开内容、公开形式、公开时限、公开范围、公开程序、责任部门、详细信息。

(二)编排体系描述

1、公开内容。简要描述公开信息的内容。

2、公开形式。通过网络、媒体等途径使公民获取公开信息。

3、公开时限。分为常年公开、及时公开、限时公开。

4、公开范围。如:面向全社会、面向申请人等。

5、公开程序。信息公开的审核程序。

6、责任部门。具体负责提供该信息的具体机构名称。

三、曹妃甸工业区公开信息的方式

()主动公开信息。政府通过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简报、广播、电视等方式主动向社会公开。

1、主动公开范围。参见《曹妃甸工业区信息公开目录》。

2、主动公开形式。主要采取网上公开,网址:www.caofeidian.gov.cn

3、主动公开时限。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后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时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根据自身特殊需要,可以申请获取相关信息。依申请提供信息时,对依据法律、法规可以获取信息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信息的实际状态,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1、受理机构。管委会自200851起正式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曹妃甸工业区管理委员会党政办公室综合处;办公地址:唐海县汇丰路中段曹妃甸工业区管理委员会208;邮政编码:063200;办公时间:早900-1100,下午230-500;联系电话:0315-882003;传真号码:0315-8820003;电子邮箱:0315-8820003@163.com

2、公开范围。属于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以外且不属于《条例》第七条、第八条和第十四条关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可以申请获取。

3、公开程序。

1)申请人提出申请。申请人首先填写《曹妃甸工业区信息公开申请表》(式样附后,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复制有效,可以在受理地点领取,也可以在曹妃甸政务网上下载。

2)申请的方式。

①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申请人可以发送《申请表》到0315-8820003@163.com

②通过信函、电报、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网络下载或到受理机构领取申请表,填写后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适当位置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③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受理机构处,当场提出申请。采用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本单位受理机构代为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并对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如申请人姓名、工作单位、家庭住址、证件名称及号码、联系方式等)做好记录。

3)申请的处理流程。

①审查。本单位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应对申请的形式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要件不完备的应及时告知申请人予以补正。

②登记。对于《申请表》填写完整且申请人提供了有效身份证明的申请应及时登记。

③答复。受理机构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答复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按下列情形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本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延长15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

第一,属于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第二,申请内容含有不应当公开的信息,能够作区分处理的,将可以公开的部分提供给申请人;

第三,属于不予公开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第四,不属于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该单位信息的掌握机关名称及联系方式;

第五,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实际情况并做好解释工作。

第六,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做出更改、补充。

4)收费标准及减免规定。本单位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并将收取的费用全部上缴财政。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公民确有经济困难的,经本人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审核同意,可以减免相关费用。

5)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公民存在阅读困难或者视听障碍的,本单位应当为其提供必要的帮助。

 

 

 

 

二〇〇八年四月

附件:曹妃甸工业区管理委员会信息公开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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