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曹妃甸30万吨级原油码头导助航设施通过海事部门效能验收,为码头开港提供了重要前提和保障。
曹妃甸30万吨级原油码头导助航设施由一座浮标、两座航标灯塔及其他助航设施组成。6月2日,由唐山市港航局、曹妃甸海事局、天津市海事局等单位领导和专家组成的验收组,对华北管网曹妃甸原油码头导助航设施进行了效能验收。验收组听取了华北管网项目部关于曹妃甸原油码头及配套工程进展和导助航设施建设情况的汇报,详细查看了工程的相关资料,并到原油码头施工现场,对码头浮标、航标灯塔的外形、接地、发光、隔爆、防爆系统和助航设施等进行了验收,并到海事处监控室对信号接收传输情况进行了检查调试。验收组认为,曹妃甸30万吨级原油码头导助航设施各项指标符合相关规范要求,一致同意该设施通过效能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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