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政府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来源:曹妃甸工业区管理委员会  2008-08-19

报送时间:2008819

政府采购项目名称:曹妃甸一号路跨纳潮河综合管廊工程项目建设实施代建单位招标

采购项目标书编号:HXZB-2008-16501

采购人名称:唐山市曹妃甸工业区财政局

采购人地址:唐山市曹妃甸工业区管委会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5-8820005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华西路19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5-591333913363366880联系人:马志勇

采购数量(参考数量):选定一家代建单位

采购用途:选定曹妃甸一号路跨纳潮河综合管廊工程项目建设实施代建单位,组建曹妃甸工业区隧道项目代建单位库。

          本工程采用2DN5500的盾构管道,建设2条廊道,长约1044。在纳潮河南、北岸各设置1个工作站,其中北岸工作站布置盾构始发井、主变电所、消防水池及消防泵房,占地面积约3410㎡,南岸工作站布置盾构接收盾构井、次变电所及管理用房,占地面积约1672㎡。

项目实施地点:唐山市曹妃甸工业区

项目性质:政府投资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

2至少具有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工程监理资质、工程设计资质中的甲级(或一级)及以上资质之一;(企业资质和业绩必须在同一法人名称下);

3. 近三年具有类似工程业绩(盾构施工方案);

4. 投标人企业注册资本金必须在500万元及其以上;

5. 投标人必须具有与项目相适应的资金实力并具备提供项目概算10%银行履约保函的经济能力

6. 投标人必须具有与工程建设规模和技术要求相适应的技术、造价、财务和管理等方面的专业人员,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建设工程管理经验并具有工程或经济类高级职称;投标人必须具有类似工程业绩;

7. 投标人须声明与工程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招标代理、勘察设计、工程监理、施工单位、设备材料供应单位均无隶属关系,承诺不承担该工程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招标代理、勘察设计、工程监理、工程施工、设备材料供应等工作;

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以集团公司总公司名义投标的,则其下属的子公司(或分公司)不得参与投标

投标人报名时需携带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类似工程业绩合同的复印件以及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明原件。

采购文件发售时间:2008819-25日起每日上午900-1700(节假日除外)

采购文件发售地点:曹妃甸工业区建筑市场招投标服务中心(唐海县桥西街长丰路北段西侧)

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1000

投标截止时间:200897日上午900

开标时间:200897日上午900

开标评标地点:曹妃甸工业区建筑市场招投标服务中心

项目联系人:马志勇

联系方式:电话:0315-5913339   传真:0315-5913337

本公告发布媒体:河北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

 

法定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马志勇                   采购代理机构(盖章)

                   2008年8月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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