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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
2.至少具有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工程监理资质、工程设计资质中的甲级(或一级)及以上资质之一;(企业资质和业绩必须在同一法人名称下);
3. 近三年具有类似工程业绩(盾构施工方案);
4. 投标人企业注册资本金必须在500万元及其以上;
5. 投标人必须具有与项目相适应的资金实力并具备提供项目概算10%银行履约保函的经济能力;
6. 投标人必须具有与工程建设规模和技术要求相适应的技术、造价、财务和管理等方面的专业人员,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建设工程管理经验并具有工程或经济类高级职称;投标人必须具有类似工程业绩;
7. 投标人须声明与工程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招标代理、勘察设计、工程监理、施工单位、设备材料供应单位均无隶属关系,承诺不承担该工程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招标代理、勘察设计、工程监理、工程施工、设备材料供应等工作;
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以集团公司总公司名义投标的,则其下属的子公司(或分公司)不得参与投标。
投标人报名时需携带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类似工程业绩合同的复印件以及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明原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