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港口正常运营,曹妃甸海事处采取四项措施,加强海上监管,不断提高服务质量。一是制定“应对金融危机影响、服务水运经济发展”的工作目标,及时为港航企业和船舶提供气象、航道、锚地等有关信息,建立恶劣气象条件下的预报、预警机制,提醒船舶注意,避免和减少因恶劣天气对港口和船舶造成的损失;二是积极与港口企业合作,制定靠泊计划,科学调度船舶进出港,提高码头泊位利用率;三是加大海上巡查力度,及时清理碍航物,保障港口导助航设施正常运行,维护良好的通航环境;四是实施预约审批、限时审结制度,缩短行政审批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