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0日,国家海洋局下发《关于曹妃甸循环经济示范区中期工程及曹妃甸国际生态城起步区区域建设用海总体规划的批复》(国海管字[2009]422号),原则同意总面积162.33平方公里的曹妃甸循环经济示范区中期工程区域建设用海规划。
此次批复的用海规划区域位于曹妃甸工业区近期工程规划用海区域的东、西两侧,包括填海面积100.22平方公里,规划二港池面积7.05平方公里,规划三港池面积53.25平方公里,其他水域面积1.81平方公里,共涉及煤盐化工产业区、化工仓储预留区及冀东油田区、综合服务区、装备制造临港工业区、钢铁产业区、仓储区和石油化工产业起步区七个功能区。
该规划的批复,为曹妃甸开展大规模围海造地,加速产业聚集提供了政策、法律上的重要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