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精神; 2、负责工业区党工委、管委会机关日常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导落实工作; 3、负责公文处理、文字综合、调查研究、督促检查、信息反馈、宣传报道、网络管理、档案管理、机要保密、行政接待和对外联系协调等工作; 4、按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工业区机关及所属企事业单位干部(人事)管理、党的建设和纪检(监察)、群团等工作; 5、负责工业区思想政治、理论学习和精神文明建设的组织、指导和协调等工作; 6、负责劳动和社会保障、统战、外事、信访、民政、法制、提议案办理、民族宗教、地方志和老干部工作; 7、负责管委会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日常财务管理工作; 8、完成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