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进一步规范曹妃甸区“双公示”信息报送工作,提升数据报送质量,确保公示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合规性,区信用办于2月8日组织召开“双公示”信息规范会议。区人社局、应急局、市场监管局等33家单位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会议通报了2022年度全区“双公示”工作总体情况,就我区在“双公示”数据报送工作中存在的不足进行分析,并就做好2023年度 “双公示”工作进行部署。
会议强调,“双公示”数据自产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务必上传到唐山市信用信息平台,不要产生迟报、漏报、瞒报情况。要充分认识“双公示”工作的重要意义,做好“双公示”工作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和服务实体经济、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重要基础支撑,也是曹妃甸区作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典型城市县级试点建设工作的重要参考指标。
会议指出,发改委最新印发的第58号令,将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安全生产、消防领域的行政处罚信息最短公示期调整为一年,各相关单位参照工作要求,提高这些领域的行政处罚信息修复工作水平,及时纠正企业失信行为,引导企业诚信经营,提升全区诚信环境。
会议要求,按照“谁产生,谁负责”的原则,要持续优化“双公示”信息报送工作,强化“双公示”督查通报制度,确保“双公示”数据的全面归集、规范报送、依法公开,进一步促进我区“双公示”工作提质升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