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决策部署,深入推进唐山市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信用法制保障,按照唐山市人大常委会2023年立法工作安排,4月25日上午,唐山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许冰峰、唐山市司法局四级调研员姜有贵等一行,到曹妃甸区就《唐山市社会信用建设促进条例》立法项目开展实地调研,召开座谈会议。区行政审批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孟超,区人民法院、发改局、司法局、人行、工商联、唐海镇街道办等24家信用体系建设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参加本次座谈。
会上,调研组就我市目前信用立法工作进行了简要介绍,指明了信用立法对优化营商环境、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意义。
会议听取了我区关于《唐山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促进条例(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征集情况,各参会部门结合工作实际,就“不可抗力”界定、信用修复责任主体、基层信用服务管理等问题,与调研组展开讨论,并提出了在立法工作中的意见建议。
最后,调研组对我区在社会信用立法工作的高度重视给予充分肯定,并表示将对我区提出的意见建议进行再梳理,要制定出符合我市实际的信用建设促进条例,为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