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认真做好群众安全感满意度宣传,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7月21日,十一农场司法所对辖区内4名社区矫正对象开展安全感满意度“双提升”工作宣传教育。
司法所所长向社区矫正对象强调矫正期间的相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一是告诫社区矫正对象在矫正期间约束好自己的行为,不得挑起或参与群体性事件,不可寻衅滋事,不得参与赌博斗殴等违法活动;二是注意交通安全及人身安全,告诫社区矫正对象不得酒后驾车;三是强调信息化核查及请销假制度,不得出现未经请假擅自外出行为。
司法所工作人员向社区矫正对象介绍了曹妃甸区司法局工作职能。然后,讲解了“双提升”的含义以及电话测评结果对区司法局司法行政工作和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性及影响。工作人员对社区矫正对象提出要求:一是当好参与者,全体社区矫正对象提高认识,在测评中认真对待,务必确保接到“12340”调查电话及短信时时,耐心接听,认真回答,客观评价,积极为平安曹妃甸建设建言献策;二是当好宣传员,积极向自家亲属、好友、左邻右舍进行宣传,认真配合做好调查工作。社区矫正对象纷纷表示会积极参与此项工作。
通过此次集中学习,不仅让在册的4名矫正对象对安全感满意度调查工作进一步提高了认识,同时也让社区矫正对象参加活动实现了从学习者到传播者的蜕变,提升了对社区矫正对象监管教育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