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妃甸区教育体育局
关于曹妃甸主城区(老城区)初中学区划片拟调整方案的征求意见稿
为进一步优化曹妃甸主城区(老城区)义务教育资源布局,均衡配置公办初中学位资源,有效解决老城区原有学区生源分布不均、学位配比失衡等问题,充分盘活现有办学资源,拓宽片区适龄学生入学选择渠道,持续提升区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河北省义务教育条例》及省、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相关政策规定,结合我区主城区(老城区)城市格局、居住片区分布、学龄人口底数及学校办学承载实际,区教育体育局经实地调研、数据摸排、多方论证研讨,并广泛征求街道、社区、学校及群众代表意见,形成《曹妃甸主城区(老城区)初中学区划片拟调整方案》。
为充分保障广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广泛吸纳社会各界合理意见建议,现将拟定方案主要内容予以公示,公开征求社会意见。
一、调整原则
(一)坚持“划片招生、就近入学”基本原则。以学生户籍与合法房产为主要依据,科学划定各校招生范围,保障适龄学生在户籍所在地或实际居住地就近入学。
(二)坚持“两统一”优先原则。学生户籍与学生父母户籍相统一,学生户籍与父母为房产所有人和户主的实际常住地相统一的家庭,享有片内学校优先入学资格。
(三)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透明”原则。划片方案、招生计划、录取批次等信息全面公开,招生工作全程接受社会监督,严禁任何形式的“掐尖”招生。
(四)坚持“新旧衔接、平稳过渡”原则。充分考虑原划片方案的连续性,在正式实施新的划片方案前,设置过渡期,实施“一片多校”政策,稳妥衔接新旧招生政策。
二、调整范围及涉及学校
本次初中学区划片调整仅限曹妃甸主城区老城区范围,临港商务区、工业区、新建城区等外围片区学区保持原有划定方案不变,不予调整。
本次调整涉及公办初级中学共4所,分别为:曹妃甸区第二中学、曹妃甸区第三完全中学、曹妃甸区实验学校初中部、唐山冀东学校初中部。
三、拟调整学区划分具体方案
(一)曹妃甸区实验学校初中部招生范围
1.长丰路以西,新城大街及新城大街延长线至西外环以北;
2.创业大街以北,大通路以西。
(二)唐山市冀东中学初中部招生范围
1.汇丰路以东,兴海大街以北,光源路以西,新城大街以南;
2.长丰路以东,新城大街以北,大通路以西,创业大街以南;
3.大通路以东,新城大街以北,光源路以西,广场街以南。
(三)曹妃甸区第二中学招生范围
1.新城大街以南,汇丰路以西;
2.汇丰路以东,光源路以西,兴海大街以南;
3.华兴路以东,滦水街以南。
(四)曹妃甸区第三完全中学招生范围
1.第一农场中心小学、第三农场中心小学、第四农场中心小学、第五农场中心小学、第六农场中心小学、第七农场中心小学、第九农场中心小学、第十农场中心小学、第十一农场中心小学毕业生;
2.大通路以东,广场街以北,光源路以西;
3.光源路以东,滦水街以北。
(五)公共招生片区范围
1.迁曹公路以北为曹妃甸区实验学校和曹妃甸区第三完全中学公共招生片区;
2.长丰路以东,建设大街以北,大通路以西,创业大街以南为曹妃甸区实验学校和唐山市冀东中学公共招生片区。
(六)通用划定说明
1.本次学区划分均以城市主次干道、法定片区边界为唯一划定依据,边界清晰、闭环规整,无交叉重叠、无空白盲区。
2.老城区范围内未另行提及的零散老旧小区、配套居住片区,统一按优化后所属闭环学区执行入学政策。
3.民办初中学校招生严格按照省、市统一招生政策执行,不适用本次公办初中学区划片调整方案。
四、公示及意见征集说明
(一)公示期限:本方案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计算。
(二)征集范围:面向社会各界、广大市民群众公开征集意见建议。
(三)反馈要求:反馈意见需客观真实、具体明确,须注明反馈人真实姓名、有效联系方式,匿名、无具体内容的反馈不予受理。
(四)反馈方式
联系电话:0315-7333005
电子邮箱:jytyjjyk@163.com
现场反馈地址:唐山市曹妃甸区教育体育局基础教育服务中心
公示期满后,区教育体育局将对所有有效意见建议汇总梳理、研究吸纳,进一步修改完善方案,按程序报请区政府审定后正式印发实施。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学区调整仅适用于曹妃甸主城区(老城区)公办初中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不涉及高中阶段及民办学校招生。
(二)此前我区关于主城区(老城区)初中学区划分的相关规定,与本方案不一致的,以本拟调整方案为准。
(三)本方案由唐山市曹妃甸区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唐山市曹妃甸区教育体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