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贯彻省市区优化营商环境会议精神,不断区域优化营商环境,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切实增强企业和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曹妃甸区纪委监委决定在全区内开展“万人千企评百股”专项活动。
一、评议对象
此次评议对象是具有行政审批、执法职能以及和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28个单位及其内设股室、下属单位,17个场镇(街道)相关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综合行政执法队。
(一)政府职能部门、企事业单位。发展和改革局、教育体育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党支部、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和投资促进局、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卫生健康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审批局、医疗保障局、唐山市生态环境局曹妃甸区分局、税务局、法院、检察院、供电公司等28个区直单位内设股室及下属单位。
(二)场镇(街道)。各场镇、街道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综合行政执法队。
二、评议活动时间
2023年3月——2023年4月
三、评议内容
(一)工作作风方面
1.不遵守工作纪律,迟到、早退、上班时间无故脱离岗位;
2.工作时间玩手机、刷视频、网上购物从事与工作无关事项;
3.话难听、事难办,故意刁难、言语生冷,工作方式简单粗暴。
4.懒政怠政,工作拖拉散漫、敷衍塞责、不作为。
(二)以权谋私方面
1.弄虚作假、优亲厚友;
2.滥用职权,暗箱操作、违规招标;
3.违规经商,明里暗里参与经商办企业;
4.利用职务便利截留、贪污民生款物或收受管理服务对象钱物;
5.利用职务之便强制摊派、拉赞助、拉捐款、拉广告现象。
(三)行政审批方面
1.“吃拿卡要”,不给好处不办事;
2.服务态度差,故意刁难、推诿拖延;
3.收受贿赂、接受宴请,官僚主义、形式主义、享乐主义;
4.指定、推荐或暗示中介机构、行业协会提供有偿服务现象;
5.不履行一次性告知义务;
6.未落实首问责任制。
(四)行政执法方面
1.借检查之便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
2.重复检查、多头检查,影响企业正常经营;
3.自由裁量权使用不规范、执法不公,选择性执法;
4.超边界执法问题;
5.借执法之机,违规收受企业礼品礼金,或向企业索取其他好处。
(五)涉企收费方面
1.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不公开;
2.超标准收费、多头收费、重复收费,增加企业负担;
3.指定缴费方式,收费不出具正式票据;
4.强制要求参加各类无依据、不必要的收费会议、培训;
5.指定社会中介收费办事。
四、评议方法
(一)明查暗访
1.实地观察
采取“四不两直”的方法,对被检查单位工作人员的实际工作状态进行实地走访,察看工作人员的真实情况。
2.现场体验式调查
检查人员以服务对象的身份到窗口单位办理各类业务,亲身体验这些窗口单位的工作作风、工作态度等,从中发现存在的问题。
(二)问卷调查
1.网络评议
围绕测评重点,确定评议对象。制作网络问卷,通过网站、公众号等向社会公布,并引导广大群众填报。
2.现场调查
以现场问卷的形式对企业、群众有针对性的进行现场调查,以问卷题目为切入点,进一步深层次的挖掘目营商环境存在的“难点、堵点、痛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