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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改善道路交通环境,提升安全驾驶行为,减少交通事故,曹妃甸区交警支队拟于2023年 10月7日调整启用:
通海路与渤海大道 北向南2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学府路与富春道 北向南学府路与富春道 西向东东海路与新港大道 南向北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向行驶的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世纪路与发展道 北向南反向希望路与发展道 北向南反向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机动车驾驶人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曹妃甸区交警支队2023年9月28日
曹妃甸区交警支队
2023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