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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渤海五地海事部门签署合作备忘录!自贸试验区海事政务跨域通办再升级

发布日期:2026-04-24 09:13:05 来源:曹妃甸发布


河北日报客户端4月21日讯(王育民、李孟弟、董思航)4月21日,曹妃甸、东疆、大连、青岛、烟台海事局在河北自贸试验区曹妃甸片区共同签署合作备忘录,进一步推动环渤海自贸试验区海事政务业务跨域通办,有效畅通京津冀与环渤海区域航运要素流通渠道。

环渤海区域汇聚天津港、大连港、青岛港、烟台港、唐山港曹妃甸港区等多个大港,集群效应显著。此次环渤海五地海事部门携手合作,标志着自贸试验区海事政务跨域通办服务实现了再升级。

2024年,东疆海事局与曹妃甸海事局推出津冀自贸试验区海事政务业务跨域互通办理模式,通过异地同标、代收转办,实现11项高频海事业务“就近办、便利办”,将原本用时20多天的办证周期压缩至3个工作日内,船舶转籍等业务办理时限压缩超80%,切实为港航企业减负增效。

本次跨域通办合作聚焦港航企业办事痛点难点,进一步统一业务办理标准、打通区域数据壁垒、精简优化办事流程,重磅推出船舶所有权登记、船舶国籍证书核发(换发)、船舶光船租赁登记等9项高频海事政务事项全域通办。依托“就近受理、异地审核、同步发证、全域通行”的协同办理机制,企业可在五地任意一处“环渤海自贸试验区跨域互通办理窗口”提交申请,通过代收转办、受理审核结果互认、线上线下融合办理等模式,彻底解决异地办事“多地跑、折返跑”的堵点问题,大幅压缩业务办理时限,进一步降低港航企业运营成本,为环渤海港口群高效运转、临港产业体系完善提供坚实的政务服务保障。

下一步,环渤海五地海事部门将以此次合作备忘录签署为新起点,持续深化海事政务服务一体化改革,稳步拓展跨域通办事项范围,不断优化服务流程。同时,积极探索“跨域通办+不停航办”“海船开航一件事”等创新服务场景的跨区域复制推广,推动海事协同监管与政务服务深度融合,加速构建权责清晰、服务高效、监管联动的环渤海海事政务服务一体化新格局,助力北方航运经济提质增效。

曹妃甸海事局 东疆海事局

大连海事局 青岛海事局 烟台海事局

关于实施环渤海自贸区海事政务业务

跨域互通办理的通告

为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根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指导意见》推进异地事项跨域办的要求,曹妃甸海事局、东疆海事局、大连海事局、青岛海事局、烟台海事局结合环渤海自贸区工作实际,决定自2026年4月22日起,实施环渤海自贸区海事政务业务跨域互通办理,持续推进海事政务服务一体化,进一步优化环渤海区域营商环境。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适用范围

 在中国(河北)自由贸易试验区曹妃甸片区、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天津港东疆片区、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大连片区、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青岛片区、烟台片区注册企业国内沿海航行船舶的登记、无线电以及最低安全配员等相关业务。

   二、通办事项

(一)船舶识别号授予;

(二)船舶名称预留;

(三)船舶制式无线电台识别码审批;

(四)船舶制式无线电台执照审批;

(五)船舶所有权登记;

(六)船舶国籍证书核发(换发);

(七)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核发(换发);

(八)船舶光船租赁登记;

(九)船舶变更登记(登记项目变更)。

   三、办理模式

  1.申请人可在曹妃甸海事局、东疆海事局、大连海事局、青岛海事局、烟台海事局设置的任一“环渤海自贸区跨域互通办理窗口”提交通办事项申请材料同时选择证书领取方式以及领取地点。

 2.异地窗口收件后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身份核验,完成核查后将材料传递至业务属地海事管理机构完成办理。

 3.业务属地海事管理机构在法定时限内做出审批决定后,按照申请人申请时的选择送达办理结果。

   四、咨询方式

  环渤海自贸区海事政务业务跨域互通办理相关事宜,可拨打曹妃甸海事局、东疆海事局、大连海事局、青岛海事局、烟台海事局政务服务电话咨询。

 曹妃甸海事局咨询电话:0315-5212328

 东疆海事局咨询电话:022-25603132

 大连海事局咨询电话:0411-65850025

 青岛海事局咨询电话:0532-58663907

 烟台海事局咨询电话:0535-5136108

 曹妃甸海事局窗口地址: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工业区三加联检大楼裙楼四楼

 东疆海事局窗口地址:天津东疆综合保税区亚洲路联检服务中心二期一楼政务服务大厅

 大连海事局窗口地址: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海事局窗口

 青岛海事局窗口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港极路7号港口大厦一楼政务服务大厅

 烟台海事局窗口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环海路8号烟台海事局一楼政务服务大厅

 (最终解释权归曹妃甸海事局、东疆海事局、大连海事局、青岛海事局、烟台海事局共同所有)

             曹妃甸海事局 东疆海事局

      大连海事局 青岛海事局 烟台海事局

                         2026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