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切实履行民政部门的监管职责,全面加强对社会团体的监管工作,依照省市区文件精神结合双随机抽查计划,我局决定于10月份开展对全区社会团体“双随机”定向抽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下:
一、 抽查对象
2021年12月31日前登记、已成立的社会团体。
二、 抽查比例
随机抽取辖区内社会团体比例4%
三、 抽查时间
2022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
四、 抽查事项内容
1、社会团体未按规定开展活动情况检查。
2、不具备社会团体资格开展活动的检查。
五、抽查组织实施
(一)工作职责
按照抽查计划和通知要求,局基层政权建设和社会组织管理科牵头负责全区社会团体“双随机”定向抽查工作,制定本级抽查工作方案,合理确定抽查事项,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名单,随机匹配执法检查人员,按时公示抽查结果,按期上报总结,及时抄送抽查中发现的问题线索。
(二)抽查方式及流程
1、基层政权建设和社会组织管理科在市场主体中,按照一定的比例,随机确定抽查对象,导入政务外网的“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系统,随机匹配执法检查人员。
2、基层政权建设和社会组织管理科严格按照抽查清单中的抽查事项、检查依据和检查方法,组织开展“双随机”定向抽查工作。
(三)抽查结果处理
1、抽查检查工作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按照“谁检查、谁录入”的原则,将抽查检查结果录入“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并向社会公示。
2、在抽查检查中发现抽查对象存在属于民政部门监管范围的违法行为,要按规定程序、时限依法处理。
3、发现抽查对象存在其他违法行为线索的,要及时抄告移交相关部门。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我局将通过此次“双随机”定向抽查,加强行政监管,相关科室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确保此次定向抽查工作依法有序开展。
(二)加强宣传引导。此次“双随机”定向抽查,要加强宣传报道,公开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抽查方式,扩大抽查工作的社会影响力,使社会公众充分了解此次抽查的意义、目的,积极举报违法行为、提供违法线索。
(三)加强协调配合。此次“双随机”定向抽查,要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和职责分工,各执法人员要高度重视,按时高标准完成抽查工作。
(四)加强情况反馈。此次“双随机”定向抽查严格执行信息联络员制度,及时报送“双随机”监管工作开展情况及对“双随机”抽查工作意见建议信息的反馈。
唐山市曹妃甸区民政局
2022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