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机关各科室、局属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省、市、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精神,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根据我局权责清单,计划2023年6月至12月对全区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养老机构、公墓开展随机检查。现将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做好相关工作。
附件:唐山市曹妃甸区民政局2023年度抽查工作计划
唐山市曹妃甸区民政局
2023年3月23日
唐山市曹妃甸区民政局 2023年3月23日印发
唐山市曹妃甸区民政局2023年度随机抽查工作计划 | ||||||||||||||
抽查计划编号 | 抽查计划名称 | 抽查任 务编号 | 抽查任务名称 | 抽查类型 | 抽查比例 | 抽查事项 | 抽查对象范围 | 发起 科室 | 联合 科室 | 抽查时间 | ||||
2023001 | 2023唐山市曹妃甸区民政局随机抽查001 | 001号 | 2023年唐山市曹妃甸区区级民办非企业的年度抽查 | 定向抽查 | 8% | 民办非企业单位在申请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登记的;涂改、出租、出借民办非 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者出租、出借民办非企业单位印章的;超出其章程规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进行活动的;拒不接受或者不按照规定接受监督检查的;不按照规定办理变更登记的;设立分支机构的;从事营利性的经营活动的;侵占、私分 、挪用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资产或者所接受的捐赠、资助的;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收取费用、筹集资金或者接受使用捐赠、资助的;未经登记,擅自以民办非企业单 位名义进行活动的,或者被撤销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继续以民办非企业单位名义进行活动的;其他违反本条例规定的情形。 | 2022年12月31日前登记设立、已成立的民办非企业 | 基层政权建设和社会组织管理科 | 2023年6月至12月 | |||||
2023002 | 2023唐山市曹妃甸区民政局随机抽查002 | 002号 | 2023年唐山市曹妃甸区区级社会团体的年度抽查 | 定向抽查 | 8% | 社会团体在申请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登记的,或者自取得《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之日起1年未开展活动的;涂改、出租、出借《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或者出租、出借社会团体印章的;超出章程规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进行活动的;拒不接受或者不按照规定接受监督检查的;不按照规定办理变更登记的;违反规定设立分支机构、代表机构,或者对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疏于管理,造成严重后果的;从事营利性的经营活动的;侵占、私分、挪用社会团体资产或者所接受的捐赠、资助的;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收取费用、筹集资金或者接受、使用捐赠 、资助的;筹备期间开展筹备以外的活动,或者未经登记,擅自以社会团体名义 进行活动,以及被撤销登记的社会团体继续以社会团体名义进行活动的。 | 2022年12月31日前登记设立、已成立的社会团体 | 基层政权建设和社会组织管理科 | 2023年6月至12月 | |||||
2023003 | 2023唐山市曹妃甸区民政局随机抽查003 | 003号 | 2023年唐山市曹妃甸区养老机构的年度抽查 | 定向抽查 | 3% | 对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及消防、食品安全进行监督检查。 | 行政区域内养老机构 | 养老服务中心 | 基层政权建设和社会组织管理科 | 2023年9月至11月 | ||||
2023004 | 2023唐山市曹妃甸区民政局随机抽查004 | 004号 | 2023年唐山市曹妃甸区行政区域内公墓的年度抽查 | 定向抽查 | 5% | 公墓经营管理制度是否健全;证照是否齐全有效;是否存在炒买炒卖等违规经营现象;是否存在违规预售现象;是否违反公墓建设标准;是否违规建有家族墓穴;是否未经许可擅自改变许可内容。 | 行政区域内公墓 | 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 基层政权建设和社会组织管理科 | 2023年3月至8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