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唐山市曹妃甸区统计局
2023年“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抽查方案
按照《2023年河北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和《2023年唐山市曹妃甸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曹妃甸区“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细则》要求,结合我局的实际情况,利用企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开展随机抽查,特制定本方案:
一、抽查时间
2023年9月18日至2023年10月31日。
二、抽查对象及比例
全区化工行业的规上工业企业,抽查比例为不低于15%,不足1户的按1户计。
三、抽查实施部门
唐山市曹妃甸区统计局、唐山市曹妃甸区工业与信息化局。
四、抽查内容
(一)区统计局
1. 企业的统计台账、财务报表、工业总产值、营业收入、营业利润等。
(二)区工业与信息化局
2.对企业化学品生产、存放等情况进行检查。
五、组织实施
(一)任务分工
1. 2023年度唐山市曹妃甸区统计局“双随机”跨部门联合抽查,由区统计局牵头,区工业和信息化局为协同部门。
2. 区统计局负责本次联合抽查的沟通、协调、组织,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具体实施本部门的抽查工作。
3. 随机抽取的执法人员,无法独立完成专业抽查事项的,由执法检查人员所在部门选派专业人员协助指导完成工作。
(二)检查方式
1. 被检查对象实施现场检查时一般采取信息比对、实地核查等方法进行。
2. 对企业进行实地核查时,当场出示执法证,检查人员应当填写“一企一表”,并由被检查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确认;被检查对象拒绝签字的应当在“一企一表”上如实记录。
(三)工作程序
1.区统计局制定工作方案,拟定《唐山市曹妃甸区统计局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告知书》样本。
2.按照方案设定的条件,通过“河北省双随机执法监管平台”,采取系统自动随机抽取的方式,从抽查对象名录库中确定被检查对象,由“河北省双随机执法监管平台”自动派发到参与抽查的单位。各单位的系统管理员在两个工作日内完成被检查对象的对比和确认。
3.各单位系统管理员通过“河北省双随机执法监管平台”,从本单位执法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执法检查人员。
4.被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确定后,由“河北省双随机执法监管平台”随机匹配,生成一户企业一份随机抽查联合检查记录表(简称“一企一表”),并派发到执法检查人员。
5.区统计局将《唐山市曹妃甸区统计局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告知书》送达被检查对象。
6.各单位分别派出检查人员2人,统一行动,组成联合检查组,在约定时间到达现场进行检查。
7.公示检查结果。各单位执法检查人员自完成“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后5个工作日内,将抽查结果录入“河北省双随机执法监管平台”,抽查结果由系统完成数据交换自动归集到市场主体名下,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北)”向社会公示。
六、工作要求
(一)周密制定计划,认真抓好落实。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双随机”联合抽查工作,按照小组办公室统一部署,积极策划,精心组织,加强宣传,做好联合抽查方案的组织实施,确保按时完成抽查任务。
(二)加强沟通联系,密切协调配合。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联合抽查的工作安排,密切协作,做好联合抽查的组织实施,确保联合抽查有序开展。
(三)统一监管服务,减轻企业负担。在联合抽查工作中,各有关部门要注重服务与监管相统一,检查人员在监督检查工作中要廉政执法,依法行政,切实增强检查活动的集约性、简便性与有效性,避免增加企业负担。同时要增强服务意识,把上门检查与上门服务有机结合起来,主动接受企业咨询,为企业解疑答惑。
(四)做好信息公示,促进信用监管。联合抽查工作要做好检查结果的公示,严格按照《曹妃甸区“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细则》的要求,及时回填检查结果,抽查结果由系统完成数据交换自动归集到市场主体名下,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北)”向社会公示,促进形成企业诚信自律的社会氛围。
(五)认真总结经验,及时反馈情况。各部门要认真发现联合抽查工作中亮点,总结经验做法及存在问题,将抽查工作总结及上报曹妃甸区“双随机、一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唐山市曹妃甸区统计局
2023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