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维护卷烟零售户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进一步调整和优化卷烟零售点合理布局,《唐山市曹妃甸区烟草制品零售点布局管理规定》(唐曹烟专〔2021〕14号)自2023年8月15日起停止执行。新的《唐山市曹妃甸区烟草制品零售点布局管理规划》于8月15日起正式实施。有需要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公民、法人或社会组织,以新卷烟零售点布局规定为准。
特此公告。
唐山市曹妃甸区烟草专卖局
二〇二三年八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