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唐山市曹妃甸区公安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
唐曹公(秋)行罚决字〔2023〕2109号
违法行为人刘xxx,男,xxxx年xx月xx日出生,xx族,xx文化,居民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x,户籍所在地:湖南省邵东市xxxxxxxxxx,现住址:x省x市xxxxxxxxx,xxxxx,xx,无违法犯罪经历。
现查明:2023年11月至12月间,刘xx在曹x甸区xxxxxxxxxxx公司院内南侧平房中储存大量烟花爆竹,涉嫌非法储存危险物质。
以上事实有违法行为人刘xx陈述、证人证言、检查笔录、被依法扣押的烟花爆竹等证据证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九条第(四)项之规定减轻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之规定,现决定对刘xxx行政拘留三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收缴3箱020火箭,8箱狂飙加特林,2箱满地珍珠,3箱华泰地毯红,1箱宏刚金红炮,6箱100发老板大发,5箱跑酷少年(30型),62箱100发豪门锦绣,3箱梦幻水母,18箱璀璨星空,5箱梦幻水母,70箱酷宝贝,3箱黄金左轮,1箱五彩花,48箱20发财神蕾,39箱加大照明灯,14箱双子星七彩转盘,10箱蓝色星空加特林,30箱20发焰彩,3箱韩国喷花,1箱飞毛腿双响,26箱金钱满地,2箱跑酷少年(50型),57箱精品大地红,27箱开心乐(50型),25箱大型钻石龙珠,73箱王哲加特林,18箱浪漫时刻三分钟,1箱财神蕾,40箱150发皇家焰火,8箱梦幻水母,9箱精彩三分钟,24箱80CM圆盘,13箱迷你加特林,15箱狼嚎火箭,22箱25发浏阳好声音,24箱激情无限,12箱仙女棒,2箱千里江山图,2箱彩菊,1箱金银丝雨,5箱大号舞龙棒,25箱小猫钓鱼,71箱小金鱼,23箱48发刑红好日子,19箱时光灯笼,1箱时光灯笼,27箱60CM圆盘,8箱七彩转盘,5箱918大地红,15箱孔雀开屏。
执行方式和期限由唐山市曹妃甸区公安局送唐山市曹妃甸区拘留所执行行政拘留三日。
被处罚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唐山市曹妃甸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依法向唐山市曹妃甸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附:收缴物品清单共1份。
唐山市曹妃甸区公安局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