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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曹公(垦治)行罚决字〔2025〕0289号

发布日期:2025-03-11 14:15:04 作者:曹妃甸公安


唐山市曹妃甸区公安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

唐曹公(垦治)行罚决字〔2025〕0289号

违法行为人孙xx,男,xxxx年xx月xx日出生,xx族,xx文化,居民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x,户籍所在地:xx省xx市xxx区xx场孙xx,现住址:x省x市xxxxxxxxx,xx,无违法犯罪经历。

现查明:2025年02月13日13时30分许,违法行为人王x、孙玉x、孙xx、王xx四人在唐山市曹xx区唐xx光源路雀悦棋牌室内用麻将牌为赌博工具,以“码子”当赌资(赌博结束后算“码子”的多少,换人民币),采用“刮大风”的形式进行赌博,现场查获麻将牌一副,”码子“99个。经查,全场”码子“的价值折合人民币为1800元(全场赌资为1800元)。

以上事实有违法行为人本人陈述、辨认笔录、现场检查笔录等证据证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之规定,现决定对孙xx行政拘留三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一条第二款之规定,追缴450元人民币。

执行方式和期限由唐山市曹妃甸区公安局送唐山市曹妃甸区拘留所执行行政拘留三日。

被处罚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唐山市曹妃甸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依法向唐山市曹妃甸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附:追缴物品清单共1份。

唐山市曹妃甸区公安局

二〇二五年二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