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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曹妃甸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区属国有企业劳动用工管理暂行办法》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6-04-17 14:03     来源:曹妃甸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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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规范劳动用工管理的系列决策部署,严格依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法规,对标上级用工管理相关要求,进一步健全我区区属国有企业用制度体系,堵塞管理漏洞,提升治理效能,推动国有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结合我区实际,起草了《区属国有企业劳动用工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

二、主要内容

《暂行办法》共十章三十九条构建了总则日常管理用工管理流程公开招聘市场化选聘职业经理人劳务派遣政策性安置监督管理附则全链条制度体系。

第一章总则。明确制定目的、适用范围、用工原则、工资总额管理要求及监管职责。第二章企业用工日常管理。规范劳动合同管理、用工结构优化、竞聘上岗、试用期、培训、亲属回避、领导人员兼职、退休聘用等内容。第三章用工管理流程。实行年度用工计划申报、审核、批复制度,明确新增用工条件、内部调剂优先、计划外用工审批程序。第四章公开招聘。全面推行公开招聘,规范招聘程序、学历要求、信息公开,明确高层次人才、特殊岗位等简化录用流程。第五章市场化选聘。建立市场化选人用人机制,推行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明确选聘比例、备案管理、职数灵活支持等。第六章职业经理人。鼓励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规范选聘方式、身份转换通道。第七章劳务派遣。严格限定“三性”岗位使用,规范派遣单位管理,控制数量和比例。第八章政策性安置。明确组织委派、任命和交流的人员及政策性安置的军转干部、军属随迁、凤凰英才家属等按有关规定办理。第九章监督管理。建立联合监督检查机制,明确违规情形、整改措施、责任追究及应聘人员违规惩戒。第十章附则。明确解释部门和施行日期。

三、出台意义

暂行办法》的制定实施,对推动我区区属国有企业规范化运营、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支撑作用。有利于全面规范企业劳动用工秩序,构建和谐稳定劳动关系,切实保障企业与职工双方合法权益;有利于优化人力资源配置,实现人员能进能出、岗位能上能下,有效提升企业运营效率和劳动生产率;有利于健全市场化选人用人机制,拓宽引才育才渠道,增强国有企业内生动力与核心竞争力;有利于扎紧监管制度笼子,防范用工风险和廉政风险,守护国有资产安全,为我区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坚实的制度保障。


政策文件:唐山市曹妃甸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区属国有企业劳动用工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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