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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杨树武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声明

发布时间:2026-05-06 16:08     来源:唐山市曹妃甸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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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树武因保管不善,将土地使用权证书遗失(土地使用权证书号:唐海国用(2005)第0110017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土地使用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杨树武

2026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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