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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齐国富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发布时间:2026-06-02 16:27     来源:唐山市曹妃甸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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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国富因保管不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不动产权证书号:冀(2023)曹妃甸区不动产权第0012331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齐国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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