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到:

关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唐山曹妃甸支行不动产登记证书遗失声明

发布时间:2026-06-03 10:04     来源:唐山市曹妃甸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字体: 】     打印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唐山曹妃甸支行因保管不善,将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不动产登记证明号:冀(2025)曹妃甸区不动产证明0002016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唐山曹妃甸支行

2026 年 63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