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编号:XC(2026)0004
发布时间:2026-06-04
15:06 来源:
唐山市曹妃甸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 | 权利人/义务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冀(2024)曹妃甸区不动产证明第0005581号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曹妃甸支行 | 抵押权 | 130209452003GB00008F00260037 | 唐山市曹妃甸新城盛璟家园206楼1单元90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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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曹妃甸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