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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编号:XC(2026)0004

发布时间:2026-06-04 15:06     来源:唐山市曹妃甸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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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

权利人/义务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冀(2024)曹妃甸区不动产证明第0005581号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曹妃甸支行

抵押权

130209452003GB00008F00260037

唐山市曹妃甸新城盛璟家园206楼1单元903号
















唐山市曹妃甸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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