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到:

关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南堡开发区支行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声明

发布时间:2026-06-04 15:11     来源:唐山市曹妃甸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字体:大 中 小】     打印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南堡开发区支行因保管不善,将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不动产登记证明号:唐山房预南堡字第01778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南堡开发区支行

                         2026 年 6 月 4 日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