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任仲土地权属公告
张任仲宗地,位于唐山市曹妃甸区第六农场大张庄村(原五队),土地面积259.82平方米,东至张任杰,西至张恩德,南至道路,北至道路。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相关文件精神,我局拟依照有关规定认定其土地权属来源合法,现予公告。
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6年7月1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该事项将依法依规办理。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唐山市曹妃甸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唐山市曹妃甸区新城大街127号
联系方式: 0315- 8728977
公告单位:唐山市曹妃甸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年6月10日
主办单位:曹妃甸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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