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2021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目标批复的公告
现将2021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目标批复公告。公示期10天(2021年8月30日至2021年9月9日)。如对绩效目标有异议,请向以下部门提出意见。详细情况见附件。
投诉监督单位名称:
曹妃甸区财政局
监督举报电话、电子邮箱及通讯地址:
曹妃甸区财政局监督举报电话:0315-8757362,
通讯地址: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区建设大街273号曹妃甸区财政局
监督举报电话:12317
附件:关于2021年财政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目标的批复
曹妃甸区财政局
2021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