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现将2021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6万资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天(2021年9月26日至2021年10月5日)
如对结果有异议,以下部门提出意见。
投诉监督单位名称和地址:唐山市曹妃甸区财政局
唐山市曹妃甸区建设大街273号
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
0315-8757362 12317
唐财农[2021]23号唐山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pdf
唐财农[2021]15号唐山市财政局等六部门关于转发《河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pdf
唐山市曹妃甸区财政局
2021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