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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2024年区本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对口帮扶资金拨付情况进行公示。
公示期为10天(2024年6月5日至2024年6月15日)
如对结果有异议,以下部门提出意见。
投诉监督单位名称和地址:唐山市曹妃甸区财政局
唐山市曹妃甸区建设大街273号
监督电话:
0315-8757362 12317
cfdczjzhk@163.com
对口帮扶资金请示.pdf
对口帮扶资金用款计划审批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