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专题专栏 > 扶贫政策资金专栏
唐山市曹妃甸区乡村振兴局、唐山市曹妃甸区财政局《曹妃甸区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自评报告》进行公示,
公示期10天(2023年12月8日至2023年12月18日)。
如对结果有异议,以下部门提出意见。
投诉监督单位名称和地址:唐山市曹妃甸区财政局
唐山市曹妃甸区建设大街273号
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
0315-8757362 12317
cfdczjzhk@163.com
曹妃甸区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自评报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