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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3-12-27 10:04:15


现将提前下达2024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结果进行公示。

公示期为10天(202312272024年17日)

如对结果有异议,以下部门提出意见。

投诉监督单位名称和地址:唐山市曹妃甸区财政局

唐山市曹妃甸区建设大街273号

监督电话:

0315-8757362    12317

cfdczjzhk@163.com

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