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标题:唐山市曹妃甸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唐山市曹妃甸区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培育实施方案(2025—2027年)》的通知
发布机构:唐山市曹妃甸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有效性:有效
区政府有关部门、区直有关单位:
《唐山市曹妃甸区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培育实施方案(2025—2027年)》已经区政府三届35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唐山市曹妃甸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7月22日
唐山市曹妃甸区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培育实施方案(2025—2027年)
为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解决曹妃甸农产品“销售低端、品牌无序”问题,充分发挥农业资源优势,提升农产品综合效益、市场竞争力和影响力,坚持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协同共建、质量至上原则,充分发挥政府规划引领、政策支持和环境营造作用,依托国资资源整合及企业灵活优势开发中高端产品拓展市场,构建政府引导、部门联动、协会管理、企业担纲、社会参与的协同培育机制,加快培育“曹妃甸农品”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显著提升品牌影响力和价值。
一、重点工作
1.明确品牌培育模式。规范现有品牌与地理标志证明的管理,把现有单品区域公用品牌和“曹妃甸河豚鱼”、“曹妃甸大米”、“曹妃甸胭脂稻”“曹妃甸湿地蟹”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统一纳入“曹妃甸农品”区域公用品牌旗下,归口农业产业协会管理;鼓励农业产业协会申报“曹妃甸盐田虾”“曹妃甸丰年虫”等单品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或地理标志证明商标。(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农业产业协会)
2.明确品牌管理主体。由农业产业协会作为“曹妃甸农品”管理主体,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注册商标,统一形象标识,出台相应品牌使用管理办法,对使用品牌的主体和产品,进行全过程规范管理。(责任单位:区农业产业协会、区农业农村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唐山曹妃甸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3.明确品牌运营主体。按照“政府主导、国企配合、社会参与”的模式,在农业农村局和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指导下,由农业产业协会负责“曹妃甸农品”品牌运营,由曹妃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在曹妃甸游礼官方旗舰店进行产品展示和销售。(责任单位:曹妃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区农业产业协会)
4.加强品牌产品指导。按要求对上市销售的品牌产品进行规范性指导,严格区分初级农产品和食用农产品,开展品牌保护和维权等工作;农业产业协会在相关部门的指导下,严谨规范遴选“曹妃甸农品”品牌产品。(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农业农村局、唐山曹妃甸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区农业产业协会)
5.建立产品准入准出制度。由农业产业协会建立健全品牌使用主体名录库,实施动态管理;加强品牌产品质量监测,对抽检发现问题的依法查处,并取消使用资格;推进品牌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产品安全风险分析制度,做好品牌产品舆情监测,及时发现消除潜在安全隐患。(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农业产业协会)
6.培育壮大农业生产主体。聚焦水稻、水产、果蔬、畜禽等优势特色农业产业,通过政策引导、项目带动、资金扶持等方式,提高生产主体规模化、标准化、组织化生产能力,逐步建立品牌农产品生产基地,为品牌培育奠定基础。(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唐山曹妃甸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区农业产业协会)
7.严格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引导和鼓励农业生产申报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建立从源头生产到末端销售的“一物一码”“全链溯源”生产管理制度,依托冷链保鲜技术,提高农产品仓储、物流、销售环节的保鲜技术应用。(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唐山曹妃甸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区农业产业协会、曹妃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8.强化品牌推广运营。借助媒体资源,开展品牌精准宣传活动;将品牌宣传纳入全区宣传活动,协调落实品牌公益广告设置;在大型商超、星级酒店、高速公路服务区、加油站等地展示展销;借助揽月湾沙滩音乐节、河豚文化节、农民丰收节等节展平台,开展专场宣传推介活动;在快手、抖音等平台开设账号,制作发布品牌产品视频;在各大电商平台设立品牌旗舰店,委托专业电商团队运营管理,开展线上营销。(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农业农村局、区融媒体中心、曹妃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区农业产业协会)
9.强化品牌文化赋能。深度挖掘农垦文化、农耕文化、历史文化、饮食文化、乡村风俗等元素融入“曹妃甸农品”品牌塑造,提升品牌文化内涵,活跃品牌创新创意氛围。(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委宣传部、区融媒体中心)
10.建立品牌保护体系。加大区域公用品牌的保护力度,建立完善自我保护、政府监管、市场监督和司法维权的保护体系;指导授权产品通过二维码溯源防伪等技术实现品牌防伪;依法严厉打击品牌侵权违法行为。(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农业农村局)
11.加强品牌运营管理。建立健全定期会商机制,制定品牌发展计划,进行品牌运营年度效果评估;召开品牌发展分析会,对阶段目标的达成情况进行汇总、分析,提出下一步重点工作要求。(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唐山曹妃甸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区农业产业协会、曹妃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二、实施步骤
计划从2025-2027年,分三年进行推进。
(一)第一阶段(2025年)
1.成立品牌培育小组,明确职责,制定实施方案。
2.设计品牌形象,包括统一包装、宣传物料等。
3.制定区域公用品牌使用规范,统一品牌使用标准。
4.举办品牌发布会,线下实体旗舰店开业。
(二)第二阶段(2026年)
1.建立质量标准、溯源体系,提升消费者信任度。如标注“国有农场直供”“盐碱地生态认证”“丰年虫饵料养殖”等标签,与唐山追溯平台联动。
2.拍摄品牌宣传片,介绍湿地生态与“水稻+水产”共生模式,传递健康理念。
3.扩大品牌影响力,参加国内外农产品展销会、推介会,提升科技附加值。
4.按照严进宽出的原则,严把授权关口、实行考核淘汰,确保优质农产品供给。
5.引导和帮助品牌主体在质量管理、品牌培育、文化挖掘和科技创新等方面优化升级,实现增产增收、提质增效。
(三)第三阶段(2027年)
1.优化产业结构,培育特色农产品,提高品牌附加值。
2.深化与电商平台合作,拓宽销售渠道。
3.加强品牌保护,打击假冒伪劣产品。
4.开展品牌评价,总结经验,持续优化品牌培育策略。
5.力争将“曹妃甸农品”打造成国内知名区域公用品牌。
三、保障措施
成立唐山市曹妃甸区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建设工作专班,由区农业农村局牵头统筹协调与督促指导;区财政每年安排200万元专项资金支持品牌战略规划、形象宣传、基地建设、门店拓展、标准体系及营销推广;同时加强全媒体宣传引导,总结推广经验,营造全社会关注、消费和保护品牌的良好氛围。
唐山市曹妃甸区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建设工作专班成员名单.doc
政策解读:唐山市曹妃甸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唐山市曹妃甸区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培育实施方案(2025—2027年)》的政策解读
主办单位:曹妃甸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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