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市关于开展涉企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要求,唐山市曹妃甸区人民政府高度重视此次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坚持把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作为保证法制统一,政令畅通的重要举措,维护企业正常经营秩序,减少对企业的干预,狠抓工作落实,对区政府制定的涉企规范性文件进行了认真清理。
一、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基本情况
对2024年10月底之前区政府制定的涉企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对12件唐山市曹妃甸区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建议予以废止。
二、明确清理工作任务
结合我单位实际,明确了规范性文件清理范围、清理工作要求。区政府各部门、和相关单位对本单位负责起草的2024年10月底前以区政府(或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制发的规范性文件提出清理意见,对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或上级文件规定、与经济社会发展要求不相适应、适用期已过、工作任务已完成、已被新文件取代、管理方式已改变、有效期已届满且不需要续延的,予以废止。
三、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开展情况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充分认识这次涉企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重要意义,精心组织,采取有效措施,与各文件起草执行部门充分结合,确保了涉企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落到实处。具体承担涉企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单位和工作人员高度重视开展工作,认真对涉企规范性文件进行分析梳理,对清理结果进行汇总,保证了清理工作的质量和实效。
2.统筹安排、分工明确。本次清理工作,按照“谁制定、谁清理,谁执行、谁负责”的原则,组织各部门负责本部门起草执行的涉企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对承担的清理性工作进行安排落实,做到及时清理。
3.加强指导、确保质量。区政府法治工作机构及时加强与各部门的结合和沟通,帮助其准确把握涉企规范性文件清理范围,帮助其明确清理任务和清理方法,对清理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核对,确保了这次规范性文件清理的全面、准确,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顺利开展。
主办单位:曹妃甸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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