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唐山市财政局 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唐山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唐财规〔2019〕1号)要求,经审核,现将初次创业补贴及初次创业社保补贴情况予以公示:
拟拨付给张志坚等2名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初次创业补贴10000元。
拟拨付给冯少龙等2名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初次创业社保补贴11925.28元。
公示期3天(自2024年3月8日至2024年3月10日),如认为有不符合相关政策规定条件或实际情况的,请在公示期内向就业服务中心就业资金管理科反映。
监督电话:0315-8727703
附:
唐山市曹妃甸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3月8日
主办单位:曹妃甸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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