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曹妃甸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唐山市曹妃甸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关于曹妃甸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拍卖出让公告
唐曹自规告字[2021]00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的有关规定,经唐山市曹妃甸区人民政府批准,唐山市曹妃甸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公开出让曹妃甸区临港商务区2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宗地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 编号 | 土地 位置 | 土地面积 | 土地 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建筑 限高 | 绿 地率 | ||||||
临港北B-91地块 | 临港商务区北三路西侧 | 6587.55平方米(9.88亩) | 商务金融用地 | 1.5-2.0 | ≤45% | 24 | ≥25% | 40 | 781 |
临港北B-92地块 | 临港商务区北三路西侧 | 2544.46平方米(3.82亩) | 商务金融用地 | 1.0-1.5 | ≤45% | 30 | ≥20% | 40 | 298 |
备注:以上2宗地块禁止建设公寓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1年10月26日至2021年11月15日,到唐山市曹妃甸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1年10月26日至2021年11月15日到唐山市曹妃甸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15日16时。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由唐山市曹妃甸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于2021年11月15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地点为唐山市曹妃甸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时间为2021年11月17日9时。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拍卖不再组织勘踏现场,有意竞买者自行勘踏现场。
(二)本次拍卖出让公告内容如有变化,出让人将按规定在《唐山劳动日报》和中国土地市场网发布补充公告,届时以补充公告为准。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出让地块拍卖文件。
八、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王怡 白新宇
联系电话: 8820256 8820635
联系地址:唐山市曹妃甸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唐山市曹妃甸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唐山市曹妃甸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1年10月26日
主办单位:曹妃甸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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