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曹妃甸区城镇标定地价、农用地基准地价、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成果》已通过唐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验收,经曹妃甸区人民政府批准实施,现依法予以公布。
详见附件。
唐山市曹妃甸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5月27日
唐山市曹妃甸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唐山市曹妃甸区城镇标定地价、农用地基准地价、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成果》的通知.PDF
主办单位:曹妃甸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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