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到:

唐山市曹妃甸区行政审批局2020年2月25日 环保验收(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 拟批准公示

发布时间:2020-02-25 07:53     来源:曹妃甸区人民政府
【字体: 】     打印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保设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验收作出合格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对该项目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3日。

电话:0315-8820117

传真:0315-8820110

通讯地址:唐山市曹妃甸区行政审批局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批复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公示日期

1 智能停车产业制造项目 曹妃甸区 鑫华源曹妃甸智能停车设备制造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2月25日

2 打/复印机耗材及零配件生产项目 曹妃甸区 唐山曹妃甸映美科技有限公司 2020年2月25日验收材料(3).zip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