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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曹妃甸区行政审批局2020年4月10日 环保验收(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 拟批准公示

发布时间:2020-04-10 07:26     来源:曹妃甸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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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保设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验收作出合格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对该项目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3日。

电话:0315-8820117

传真:0315-8820110

通讯地址:唐山市曹妃甸区行政审批局

唐山玲通米业有限公司—验收.zip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公示日期

1

年产1万吨大米加工项目

曹妃甸区

唐山市曹妃甸区玲通米业有限公司

202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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