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保设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验收作出合格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对该项目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3日。
电话:0315-8820117
传真:0315-8820110
通讯地址:唐山市曹妃甸区行政审批局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公示日期
1 板式实木定制家居制造项目 曹妃甸区 唐山金一家居用品有限公司 2020年4月23日
2 粮油应急加工及储备物流一期项目 曹妃甸区 和为贵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2020年4月23日和为贵验收公示资料(1).zip
金一家居验收终稿(1).zip
主办单位:曹妃甸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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