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唐山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唐财行﹝2021﹞ 23号)精神,曹妃甸区2021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支出方向)16万元。
按照《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1﹞19号)、《河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冀财农﹝2021﹞26号)和唐山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唐财﹝2021﹞ 23号)要求,拟将16万元资金用于产业配套提标项目。
产业配套提标项目:该项目计划投资19.02万元(中央资金16万元,其余自筹),实施地点为唐山市曹妃甸区三农场井坨村,实施单位为曹妃甸区三农场(责任人:孙相坤),实施年度2021年,监管单位曹妃甸区统战部。受益对象包括原三农场井坨村(原六队)所有村民,并且能够明显提高井坨村农田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改善村农田水利灌溉和排水质量,降低农业生产成本,取得良好社会效益。
公示期为10天,如对项目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以下部门提出意见。
监督单位及地址:曹妃甸区扶贫办
监督电话及邮箱:0315-8757599、12317、cfdqfpb@163.com
曹妃甸区扶贫开发和脱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9月24日
主办单位:曹妃甸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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