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卫健委:
收到张建辉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市农村基层疫情防控能力建设的建议”后,我区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卫健、编办、人社、财政等部门研究办理,现提出如下会办意见: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曹妃甸区坚持疫情防控作为全区工作的重中之重,细化措施,精准防控,实现了“四零”阶段性胜利,特别是在加强基层防控,落实人员保障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充实场镇基层卫生医护人员。制定实施《唐山市曹妃甸区乡村医生聘用办法》,按照“区招乡聘村用”的管理机制,组织统一考试,公开竞聘、择优录用,正式聘用村医123人,并与卫生院统一签订劳动合同,进一步优化了全区乡村卫生资源配置,有效提升了乡村医疗机构整体服务水平。
二、完善农村三级医疗预防保健网络。按照省市提升农村医疗水平要求,制定《唐山市曹妃甸区乡镇卫生院与村卫生室一体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并充分论证,取消重复、过密的网点,进行重新设置,合理布局村级医疗卫生机构96家集体产权村卫生室,提高了卫生室的覆盖面,使各区域的农民都能享受到最基本的医疗保健。对村卫生室进行科学集中,适度规模经营,使有限的村级卫生资源得到合理利用。做好招退管理,提升招聘基本条件,新进乡村医生原则上不超过40周,并应具备相应岗位的执业资格,确定聘用后,实行脱产执业,统一发放工资,统一缴纳社会保险,解除了乡医后顾之忧,保证队伍的相对长期稳定。同时,建立乡村医生到龄退出和考核不合格退出机制,对年满60周岁或考核不合格的,不再签订劳动合同,为三级预防保健网络功能的正常发挥奠定了坚实基础。
三、提升基层突发公共卫生处置能力。我区农村基层地区充分发挥乡村卫生一体化优势,从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保护易感人群三个环节入手,筑牢基层疫情防控防线。一方面,以乡村医生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生为主体,会同村干部做好发热人员的排查、上报,对居家隔离的重点人员,定时监测体温、电话跟踪随防、免费发放消毒液、医用口罩等,多措并举严格控制传染源,发挥健康“守门人”和疫情防控“信息员”的作用。另一方面,以场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主体,重点做好本院预检分诊和发热门诊工作,可疑发热人员专人专车转运至区级定点医疗机构规范就诊,有效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各项措施。同时做好乡村医生疫情防控知识培训、指导乡村开展疫情综合防控工作。在高速公路出入口设立预检分诊站,统一调配人员,24小时轮班值守,对进入我区车辆进行消毒,对司乘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全面细致的登记,做到全覆盖,零遗漏。
四、保障村卫生室运行。村医招录入驻后,对村卫生室设施设备统一核算,统一修缮及购买。村卫生室运行经费(水、电、暖、网简易维修及耗材等)按区政府、场镇、村队1:1:1比例承担,每年每个卫生室拨款6600元。累计为全区96家集体村卫生室,安排资金19.14万元,确保了村卫生室的正常运转。
五、提升基层卫生健康服务能力。一体化工作实施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水平逐级提升,服务环境明显改善。我区充分发挥乡村医生作用,创新农村医疗卫生机构服务模式,建设分级诊疗和有序就医格局。开展以乡村医生为主体,以全科医生为指导,以社区卫生服务团队为依托的家庭医生签约式服务。在充分告知、自愿签约、自由选择、规范服务的原则下与服务家庭签订协议,为居民提供主动、连续、综合的健康责任制管理服务。同时,加强农村基层医疗人员防护。各乡镇卫生院负责统一管理辖区村卫生室的药品、药械等,做到了收费公开统一,保证了药品质量,为做好疫情防控和日常工作提供有效安全保障。
六、提高农村基层卫生服务人员待遇。2020年,区财政安排预算资金322.26万元作为村医基本补助和村医保险,按照相关规定缴纳养老、工伤、失业、医疗、大病等保险和公积金,标准为基本补助每人每月1500元,保险及公积金每人每月1030.84元,个人缴费部分另有467元。以服务500人的乡医为例,仅公共卫生的各项补助、专项经费补助年收入(不包括基本医疗部分)达4万多元;服务人数超过1000人的乡医,公共卫生方面的收入近7万元。区财政又投资8.7万元统一为卫生室缴纳了医疗责任险,大大降低了乡医的执业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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