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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唐山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五次会议第146号建议的会办意见

发布时间:2020-12-28 14:19     来源:曹妃甸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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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刘东星代表提出的“关于规范和管理农村集市的建议”已收悉,现提出如下答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主要负责以下六项职责职能:(一)市场准入许可,对商户无照经营行为进行查处。其中《无证无照经营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一款规定: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场所和时间,销售农副产品、日常生活用品商户,不属于无证无照经营行为。(二)对食品经营者和食品安全进行监管。(三)对商品质量进行监管。(四)对短斤少两、以假乱真违法行为进行规范。(五)对虚假宣传、掺杂使假等欺诈消费者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六)受理消费者申(投)诉。

为更好地对农村集贸市场进行全面监管,在今后的监管工作中,我区将从以下三个方面开展工作:一是加强宣传讲解,提高消费维权意识。将大力对经营者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引导经营者学法、知法、懂法、守法,做到守法经营,同时对广大农村消费者进行宣传教育,引导农村消费者增强识假辨假的能力,防止上当受骗,当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要知道怎样进行投诉和举报。二是增加巡查频次,加大查处力度。对存在违法经营的商户,坚决做到发现一户,查处一户,继续完善和强化AB角监管模式,细化任务,明确责任,切实做到任务到岗,责任到人。加强日常监管,在集市上派出至少两名以上精通业务的工作人员随集监管,现场规范食品经营者的经营行为,对存在违法经营的业户,坚决做到严肃处理。三是强化依法行政,公正公平执法。在执法过程中,坚决做到依法办事,为维护好我区农村集贸市场经营秩序良好发展做出最大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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