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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政协唐山市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132288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发布时间:2022-04-20 16:21     来源:唐山市曹妃甸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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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收到贾敬苹委员提出的“加强我市基层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夯实推进共同富裕的健康‘承重桩’”的提案后,我区高度重视,立即对相关建议进行梳理研究,现提出如下办理意见:

曹妃甸区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三个努力建成”领航定向,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为本,倾力改善民生,医疗保险基本实现全覆盖,推进卫生医疗事业发展迈出新步伐。按照《河北省推进乡镇卫生院与村卫生室一体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河北省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实施方案》《唐山市推进乡镇卫生院与村卫生室一体化管理实施方案》要求,坚持将乡村一体化管理工作作为提升农村基层公共卫生服务的“民心工程”,聚焦群众关心的看病难、看病贵等问题,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全面推进乡村一体化管理工作,提升基层服务能力,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幸福感和满意度。

一、加强医疗卫生政策资金保障

(一)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强化卫生医疗预算保障,建立公共卫生事业投入机制,保障卫生医疗领域资金持续稳定。2021年,区财政安排卫生健康预算资金19257万元、医疗保障预算资金4687万元;2022年,又安排卫生健康预算资金19284万元、医疗保障预算资金5116万元。全面落实卫生医疗扶持政策,支持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积极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保障基层社区卫生中心服务能力提升等重点项目建设,突出妇幼健康水平提升,开展免费婚前检查、产前筛查和适龄儿童疫苗接种等公共卫生服务工作,不断提高健康服务能力。

(二)推进医保信息化建设。积极推进“互联网+医保”服务,基本医疗、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实现“一站式办理”,省内定点医疗机构异地就医无需备案直接结算,符合条件的跨省就医实现网上备案、及时就医结算。目前,曹妃甸区医院已实现全市首批异地门诊就医直接结算,区内7家具备住院功能的定点医院(卫生院)已开通异地住院直接结算,为建档立卡贫困户提供先住院后结算“一站式”服务。

(三)加强医保政策支持。一是积极推进DIP付费方式改革任务落地。按照《唐山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落实国家、省DIP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三年行动工作推进方案》要求,利用两年时间,全面完成DIP付费方式改革,2022年12月,实现符合条件的开展住院服务的定点医疗机构覆盖率不低于70%,2023年6月,实现符合条件的开展住院服务的定点医疗机构覆盖率达到100%,实现“医、保、患”三方合作治理共赢。二是全面落实分级诊疗相关政策。围绕推进乡镇村一体化,发挥医保杠杆作用,引导基层分级诊疗。推行差别化医保报销政策,加大基层医疗机构政策倾斜力度,一级定点医疗机构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原则上不低于90%,城乡居民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一级与二级定点医疗机构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相差分别不低于10%和3%,二级与三级定点医疗机构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相差分别不低于15%和5%,同时参保患者向上转诊只需缴纳门槛费差额,向下转诊免缴门槛费,引导患者在基层首诊。三是推进国家药品集中带量采购,让老百姓在家门口就能买到用到便宜药。截至目前,组织带量采购共5批次,药品平均降价幅度达57%。

二、强化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一是加强专业人才培养。以提升医疗卫生服务水平为目标,不断强化卫生服务队伍建设,组织区内优秀医生参加市级全科医生专项培训,社区管理人员到北京中医药大学医院进修中医理疗、针灸等专业,为基层卫生规范管理奠定坚实基础。二是强化区内业务培训。围绕人人健康目标,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发布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方案》,加强医护人员社区卫生相关知识和服务规范培训,积极组织基层医疗机构应对疫情培训和应急处置演练,巩固培训和演练效果,使基层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全面掌握发热病人处置流程等。三是提升基层工作待遇。充分发挥医保资金结余留用作用,2021年,共发放辖区12家基层定点医疗机构结余留用资金27.46万元,用于改善基层卫生院硬件设施和提高基层医务人员待遇。

三、深化全区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一是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按市试点方案要求,结合区情实际,制定了《唐山市曹妃甸区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试点方案》,建立健全医疗机构充分参与、体现技术劳务价值机制,充分发挥价格杠杆作用,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供给质量;通过降低医学影像、检验检查医技诊疗类项目价格,提升诊断服务费、提高医疗服务类项目价格等手段,“腾笼换鸟”,充分体现医务人员技术价值,促进医疗事业高质量发展。二是实行预付周转金制度。考虑到从病人出院到医保基金审核拨付需一定时间,部分基层卫生院资金周转不畅,以上年度最后一个月支付医保基金金额为参考,探索实行预付周转金。目前,已支付区医院、中医院预付周转金325.7万元,已完成应急救治资金年度结转,共200万元。三是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水平。在卫生院专业技术人员指导下,开展以乡村医生为主体,以全科医生为指导,以社区卫生服务团队为依托的家庭医生签约式服务,按照充分告知、自愿签约、自由选择、规范服务原则,组织乡村医生与服务家庭签订协议,为居民提供综合健康管理服务。同时,充分发挥村卫生室作用,按照分片包干、责任制管理要求,促进形成分级诊疗有序就医格局,不断提升农村居民健康保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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