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海洋口岸和港航管理局:
收到董林宝委员提出的“关于推动唐山港曹妃甸港区锚地调整扩容,进一步提升港口竞争力的建议”后,我区高度重视,立即对相关建议进行梳理研究,现提出如下办理意见:
一、关于曹妃甸港区锚地现状及规划情况
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已于2011年批复曹妃甸港区锚地,共2个,分别是西侧港外锚地和东侧港外锚地,其中:西侧港外锚地面积约52平方公里、东侧港外锚地面积约128平方公里。按照《津冀沿海锚地布局方案》《唐山港总体规划调整》(2020年版)要求,已重新规划曹妃甸港外锚地,共5个,分别是:西锚地(BHW-1)面积120平方公里(与天津港共用)、东锚地面积111平方公里(其中南侧部分约82平方公里、北侧部分约29平方公里)、东侧新增1号锚地面积56平方公里、东侧新增2号锚地面积18平方公里及东侧新增3号锚地面积15平方公里。
二、关于曹妃甸锚地建设情况
目前,曹妃甸港区东侧新增锚地设计及通航安全评估已通过河北海事局组织的专家评审会评审,正在修改完善。东锚地调整及专用LNG航路设计方案已通过河北海事局组织的专家评审会评审,并按评审意见完成修改。
新天LNG项目计划投产,LNG船舶专用锚地、专用航路亟需保障,我区计划分两步走推进曹妃甸港区规划锚地建设。
(一)完成LNG船舶专用航路划定、既有东锚地调整以及东侧新增锚地设立工作。主要同步开展两方面工作:①按照交通运输部要求,新天LNG项目投产必须具备LNG船舶专用航路和专用锚地,推动东锚地调整、设立东侧新增锚地以及划定LNG船舶专用航路需与新天LNG项目同步完成,抓紧组织开展既有东锚地调整、LNG船舶专用航路及东侧新增锚地扫测工作。②待东侧新增锚地设计及通航安全评估报告完成修改并取得扫测结果后,我区将上述资料组卷报送河北海事局,申请调整东锚地、设立LNG船舶专用航路及东侧新增锚地。
(二)推进西锚地(BHW-1)建设。按照《津冀沿海锚地布局方案》要求,西锚地(BHW-1)为曹妃甸港区与天津港共用锚地,且部分区域在天津海事局管辖范围内。该锚地的设立需河北、天津两地政府及海事部门协商制定建设方案,我区将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主办单位:曹妃甸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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