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农业农村局:
收到王跃飞委员提出的“关于推进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的提案”后,我区高度重视,立即对相关建议进行梳理研究,现提出如下办理意见:
一、培育壮大经营主体。一是抓好家庭农场建设。我区积极发展家庭农场,强化农村经营体制创新,切实提高农业生产组织化程度;通过积极培育引导、全面规范管理等举措,加快家庭农场建设,使家庭农场呈现出快速发展的良好态势。截至目前,我区家庭农场累计注册600家,累计培育各级示范农场65家,其中省级家庭农场20家,市级家庭农场18家,区级家庭农场27家。二是抓好农民合作社建设。全面提升全区农业社会化服务水平,带动更多小农户进入现代农业发展轨道。截至目前,全区农民专业合作社达到265个,其中:国家示范合作社3个,省级示范合作社3个,市级示范社6个,区级示范社5个。
二、规范管理土地流转。一是规范土地流转方式。以转包、出租、入股等方式流转土地经营权。农户自愿将土地经营权委托流转的,必须出具委托书,没有农户的书面委托,任何组织和个人无权以任何方式决定流转农户的承包地。2022年,在河北省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曹妃甸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网上平台已挂牌土地承包、农村招标项目191笔,涉及金额5000万元;在所辖场镇办理农村产权流转交易鉴证业务29笔,涉及金额5217.24万元。2023年第一季度,完成产权交易平台补录和签证业务33笔,涉及面积4816亩、金额616万元。二是规范流转合同。进一步推广应用土地流转合同示范文本,引导流转双方签订规范的书面流转合同,流转合同中明确了流转方式、流转用途、流转土地及地方附着物、流转期限、收费标准、违约责任、纠纷解决方法等内容。流转合同在镇、村两级进行备案,并及时录入省级土地流转信息系统。三是规范纠纷调处。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体系建设,完善基层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调解机制,规范提升调解仲裁工作,妥善化解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目前,我区土地流转情况已在河北省农业农村厅土地承包管理系统备案,均能够坚持依法、自愿、有偿,以农民为主体,引导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确保土地流转工作规范、有序。
三、积极开展土地托管服务。积极引导基层供销社、农民合作社和农资企业等依托其服务网点和平台,为农户提供“保姆式”全托管和“菜单式”半托管服务,服务范围包括农资供应、测土配方、农机作业、技术指导、统防统治、收储加工、产品销售、粮食银行等。2022年,全区开展全托管、半托管土地服务面积达21万亩,占全区总耕地面积的44.58%。
四、关于强化政策法规宣传。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政策宣传,提升农民法律意识,在正确执行国家土地政策的前提下,遵循依法、自愿、有偿、公开、公正、规范原则,规范履约行为。严格土地流转规范化管理,明确承租双方的责、权、利关系,引导双方遵守合同约定,并积极做好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工作。
主办单位:曹妃甸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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