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建设单位将金银加工车间和综合加工车间内部设置室内消防设施,先申请取消原设计方案的消防水池及泵房,总建筑面积减少10平方米,设计单位已出具取消后满足相关规范的说明。
为了方便群众参与规划管理,保证规划顺利实施,现将调整前后总平面图予以公示,凡与申请事项之间存在重大利益关系者,以及对该事项有意见和建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本局提出书面申述,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公示日期:2020年4月22日至2020年5月2日
公示单位:唐山市曹妃甸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地址:曹妃甸工业区管委会十楼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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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后总图:
主办单位:曹妃甸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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