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未名(唐山)环保电力有限公司曹妃甸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因生产需求设计调整,主厂房建筑面积由18171.16平方米变更为18524.63平方米,综合水泵房建筑面积由704平方米变更为567平方米,地泵房建筑面积由37.54平方米变更为53.76平方米,综合楼建筑面积由2343.72平方米变更为2708.64平方米,综合水池建筑面积由720平方米变更为1683.15平方米,膜处理车间建筑面积由650.7平方米变更为630平方米,新增在线监测室建筑面积20.2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由23224.12平方米变更为24784.43平方米。附变更前后总平面图。
为了方便群众参与规划管理,保证规划顺利实施,现将调整前后总平面图予以公示,凡与申请事项之间存在重大利益关系者,以及对该事项有意见和建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本局提出书面申述,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公示日期:2021年1月20日至2021年1月29日
公示单位:唐山市曹妃甸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地址:曹妃甸工业区管委会十楼西
联系电话:0315-8820406
主办单位:曹妃甸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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