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曹妃甸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公布唐山市曹妃甸区人民政府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告
为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促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河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办法》(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19]第12号),经区政府同意,现将《唐山市曹妃甸区人民政府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予以公布,请各承办单位按照相关规定认真组织实施。
唐山市曹妃甸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4月30日
附件:
唐山市曹妃甸区人民政府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名称 | 承办部门 | 计划完成时间 | 主要法律政策依据 | 是否需履行公众参与、风险评估等决策程序 |
1 | 对唐海镇6栋D级危楼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 |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2022年底 |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 是 |
主办单位:曹妃甸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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