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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妃甸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2022年重大决策事项目录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2-04-30 17:24     来源: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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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曹妃甸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公布唐山市曹妃甸区人民政府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告

为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促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河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办法》(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19]第12号),经区政府同意,现将《唐山市曹妃甸区人民政府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予以公布,请各承办单位按照相关规定认真组织实施。

唐山市曹妃甸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4月30日

附件:

唐山市曹妃甸区人民政府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名称

承办部门

计划完成时间

主要法律政策依据

是否需履行公众参与、风险评估等决策程序

1

对唐海镇6栋D级危楼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底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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