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妃甸区公安局关于居民身份证收费标准的通知
一、收费项目:居民身份证工本费
二、收费标准:居民身份证首次申领、换领、换发20元/证;丢失补领、损坏换领40元/证;临时居民身份证10元/证。
三、收费主体:唐山市曹妃甸区公安局
四、计费单位:元/证
五、收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财综【2007】34号、发改价格【2005】436号,财综【2004】8号,发改价格【2003】2322号,财税【2018】37号,冀财综【2014】31号,冀价行费【2004】54号。
六、收费范围:办证人员
七、收费对象:办证人员
八、征收方式:扫码支付
九、减免规定:无
十、举报监督电话:0315-8787021
2023年3月20日
主办单位:曹妃甸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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