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到:
当前位置: 政策文件 > 其他政策文件 > 内容

唐山市曹妃甸区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实施曹妃甸区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2-18 14:26     来源:曹妃甸区人民政府
【字体: 】     打印

文件标题唐山市曹妃甸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曹妃甸区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的通知

发布机构唐山市曹妃甸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有效性有效


唐山市曹妃甸区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实施曹妃甸区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

更新成果的通知

 

各园区管理办公室,各场、镇,区政府有关部门,区直有关单位:

为适应曹妃甸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加强全区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经区政府研究,我区开展了曹妃甸区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工作,更新成果已通过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的专家组验收。现将调整后的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予以公布,认真遵照执行。

一、曹妃甸区国有土地基准地价更新范围

更新范围包括城区、工业区、新城和南堡经济开发区四大板块,总面积为648.72平方公里。其中,城区板块的大概范围北至城北森林公园、西至西环路以西、南至环城南路以南、东至东环路,总面积为39.79平方公里;工业区板块的大概范围为北至七农场、四农场及五农场,西至湿地西边界和冀东油田分公司,南至工业区边界、东至综合保税区东边界,总面积为510.29方公里;新城板块的大概范围为北至唐曹铁路、曹妃甸东站北侧区域,西至青龙河,南至滨海大道,东至溯河区域,总面积为60.79平方公里;南堡经济开发区的大致范围北至唐曹铁路、西至西外环、南至南堡南环路南侧东至规划朝阳路,总面积为37.85平方公里。

二、曹妃甸区国有土地基准地价更新内涵

1基准日202411日;

2使用年期:商服用地40年、住宅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50年、港口码头用地50年;

3土地开发程市政五通一平(通路、通电、通讯、供水、排水及场地平整);

4平均容积率:商服2.0,住宅1.8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1.5工业1.0,由于港口码头用地对容积率敏感性较弱,故不予考虑

三、本通知自202411日起实施,《唐山市曹妃甸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唐山市曹妃甸区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的通知》(唐曹政字201888)同时废止。由唐山市曹妃甸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解释。

附件1.曹妃甸区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表.docx

附件2.曹妃甸区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图.docx

政策解读:唐山市曹妃甸区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实施曹妃甸区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的政策解读

网站地图